(相关资料图)
除参加自主游览和在榕大中专院校学生外,统一按相应标准发放来榕交通补贴:
200元/人:福建省内榕外
500元/人:省外长江以南;香港、澳门
800元/人:省外长江以北
1000元/人:新疆、西藏、青海内蒙古及东北地区;台湾及海外高校;其他地区最高
团市委负责为参与驻点式社会实践的学子,统一发放市内免费公交卡。团市委统筹负责,各县(市)区及用人单位配合,为参加走访式社会实践的学子提供免费的交通保障。市文旅局负责为参与专线游览的学子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。市文旅局负责在机场、海丝国际旅游中心等地设置咨询服务点。